随着中国人财富的急剧增长,合理避税成为了绝大多数富人的首要问题。而塞浦路斯超低的税收制度吸引着富豪选择塞浦路斯护照。作为全欧洲税收第一低的‘避税天堂’的塞浦路斯税收制度是啥样的?下面看本文为大家介绍。

各种减税措施:

减免新增投资资本应缴税,提高和延长设备及厂房投资津贴至2016年底,引入“非定居居民”身份资格,在自愿缴税的前提下免征特别国防贡献税;继续给予在塞务工并取得居民身份的个人税收激励,房地产过户手续费减半;2016年底前购房免征资本利得税;合并地方和中央政府的不动产税,按照不动产2013年估值合并征收0.1%。塞总统表示上述改革将使税收体制更具吸引力和透明度,降低应纳税人的负担。

企业所得税

所有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12.5%,是整个欧盟国家最低的企业所得税率。此外还有各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 从其它公司收到的股息分红收益免税

• 特定条件下的利息收益免税

• 亏损部分享有税率优惠

• 在特定条件下,海外常设机构的收益免税

• 证劵交易所得的资本免税

• 公司重组产生的利润免税

• 减免已在境外缴纳过的税额

• 来自外汇的收益或亏损均免税

•无遗产税

•无赠与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塞浦路斯不仅拥有最低的企业所得税,还是收取个人所得税最低的国家之一,法定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35%。此外也有各种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例如:

• 在特定条件下,股息分红收益免税

• 在特定条件下,利息收益免税

• 亏损部分享有税率优惠

• 在特定条件下,海外常设机构的收益免税

• 证劵交易所得资本免税

• 在国外提供服务所得薪酬免税

• 对诸如受伤赔偿、公积金、养老金或其它经批准的特定类型的基金收入免税

• 非定居者不需要缴纳收入中的国防特别捐税部分

2012年起生效的针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其有效期现在从 5 年增加到了 10 年。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塞浦路斯与全球57个国家广泛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该协议保障同一笔收入不会在1个以上的国家交税。

新出台的非定居法

1、2015 年7 月,为保持塞浦路斯税制的高竞争力、公平及简单,对外国投资者更具吸引力,塞浦路斯政府修订了2002 年发布的“塞浦路斯共和国国防特别贡献法案”(以下简称“国防特别捐税法” ), 引入“定居”的概念。

2、国防特别捐税法向塞浦路斯纳税居民的特定收入(利息、出租收入、股息)征税(可使用豁免)。国防特别捐税法也包含对塞浦路斯纳税企业利润的规定,并延伸规定该类公司的股东同属于塞浦路斯纳税居民。

3、如果个人在塞浦路斯1 年内的居住天数总和达到183 天,则此人将被认为是塞浦路斯的纳税居民。根据国防特别捐税法最新修订案,只有同时满足既是塞浦路斯的纳税居民,也是塞浦路斯定居者的个人才需缴纳国防特别捐税。

4、根据国防特别捐税法,塞浦路斯纳税居民的出租收入、股息和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国防特别捐税。而根据该法令最新的修订案,现在针对塞浦路斯纳税居民和塞浦路斯非定居个人有不同的纳税标准。新出台的“非定居”法令规定,非定居在塞浦路斯的个人,不论此人是否同时是塞浦路斯纳税居民,按照有关法律,将免除股息、利息和出租收入的国防特别捐税。这项豁免也适用于来自塞浦路斯境内的收入,不论这笔收入是否在塞浦路斯当地使用。

“非定居”个人的优势

1、股息: 非定居个人的股息收入,无论这项收入来自海外还是国内投资,根据2015 年7 月16 发布的国防特别捐税法修订案,均不需缴纳17%的国防特别捐税。同时,因股息收入无条件豁免个人所得税,所以塞浦路斯非定居个人的股息收入应付所得税为0。

2、利息: 非定居个人的利息收入,无论来自海外还是国内,根据2015 年7 月16 发布的国防特别捐税法令修订案,均不需缴纳30%的国防特别捐税。同时,利息收入也属于个人所得税豁免项,因此塞浦路斯非定居个人的利息收入应付的所得税为0。

3、出租收入: 非定居个人的出租收入,不论是来源于塞浦路斯的房产还是海外房产,根据2015 年7 月16 起的国防特别捐税法令修订案,均不需缴纳3%的国防特别捐税。出租收入将按照普通个人所得税税率收取(并附20%的津贴)。“塞浦路斯定居居民”一词由法律规定,指或在塞浦路斯当地出生,或选择定居(在塞浦路斯当地置业并计划永久居住)的个人。

税收优势:

1.塞浦路斯目前已经与50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包含中国);

2.优越的税收制度:12.5%的欧盟最低企业所得税率;

3.向非塞浦路斯税收居民支付股利和利息无预扣税;

4.多数情况下股利收入免于缴税;

5.海外常驻机构所获利润免税;

6.出售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所得免于缴税;

7.出售海外不动产无资本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