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筹资体制与支付体系

在医疗经济学者Roemer的一项全球性医疗福利体系的比较研究中,马来西亚被定义为福利取向系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政府在医疗福利财务中仍负主要的筹资责任,以保障为相当大比例的国民负担其医疗照护成本,其医疗福利利主要财政来源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一般税收作为政府医院体系的主要财源,由联邦政府卫生部直接编制预算,以一次支付预算的方式(lump-sum budget)支付公共医疗福利体系的开支,其中包括运营预算(Operating budget)和发展预算(Development budget)两大部份。运营预算主要支付包括管理、公共卫生、医疗照护、支持服务等各项支出以及新政策的推广。发展预算则主要用在培训、设备采购以及医院的设立和扩建方面。根据马来西亚卫生部的官方统计资料,来自患者的收费仅占政府医院运营支出的3%;相对而言私立医疗机构的经费则几乎全部来自昂贵的医疗费用。

其次,职工社会安全基金(SOCSO)是一种强调雇主责任的社会保险制度。凡月薪1000元(随国民收入水平而调整)以下的雇员必须强制投保,保费则由雇主全额负担。当发生职业伤害时,这项基金将提供雇员的医疗费用、致残补助、照护津贴及康复津贴等。

第三,私人保险公司。在“健康马来西亚”(Sihat Malaysia)计划下(一种政府鼓励私人保险公司开办的医疗保险方案),政府大力推动国民预付健康保险,基本上是一种与美国健康维护组织(HMO)相仿的商业保险计划。被保险人可以在特约的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并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近年来颇为流行。